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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区法院成为红十字会团体特别会员单位 |
时间:2019-10-02 阅读:15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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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0日下午,黄山区红十字会会长洪虹等一行将“黄山区红十字会团体特别会员单位”牌匾送到了黄山区人民法院,区法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孟祥生接受牌匾。至此,该院正式成为黄山区红十字会团体特别会员单位。
 近几年来,该院在院党组的领导下,积极投身于社会公益事业,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5月下旬与区红十字会组织开展了急救员培训,26名干警通过考核获得急救员资格;在无偿献血和骨髓造血干细胞捐献工作中,干警们积极踊跃报名,体现了甘于奉献的精神。孟祥生表示,成为“黄山区红十字会团体特别会员单位”,是一件十分荣幸的一件事,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履行红十字会团体会员职责,不断扩大志愿服务的范围和社会影响力,进一步激发干警投身志愿服务的热情,努力在全院及全社会营造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良好风尚。 作者:区法院 楚伟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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