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组织概况| 工作动态| 通知公告| 政策法规| 三救三献| 志愿服务| 捐赠公示| 资料下载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捐赠公示
抗击新冠肺炎 黄山区红十字会接收社会捐赠款物公告(二十七)
时间:2020-03-06 阅读:7080

为打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根据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区红十字会积极应对,全力配合做好社会各界捐赠接收工作。1月27日中午12:00发布“黄山区红十字会接收社会捐赠公告”通过银行转账、微信支付等方式接受社会各界捐款捐物。现将捐赠情况公告如下:
一、款物接收情况
(一)资金捐赠
截止3月4日至5日24时总计收到捐款1334026.74元。其中,3月4日至5日新增捐款8笔,合计到账17750元(银行转账14750元,其余3000元均为我区爱心人士通过微信捐款,可点击附件链接查询银行流水明细)。
(二)物资捐赠
3月4日至5日无新增物资捐赠。
二、款物使用情况
(一)资金支出
截止3月5日24时总计支出1120564.88元,新增支出139688.88元。
1、2020年2月26日,新明乡猴坑村村民捐款50028.88元, 2月28日黄山市交警支队党委第十党支部捐赠5500元,共计55528.88元至红十字会账户,捐赠者明确该款定向用于武汉疫情防控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国红十字会募捐和接受捐赠工作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募捐和接受捐赠的红十字会,对捐赠者应当坚持自愿的原则,尊重捐赠者的意愿”。将定向捐款55528.88元拨付至武汉红十字会,专项用于武汉疫情防控工作。
2、2月20日黄山市太平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捐款50000元,2月21日黄山市正海实业有限公司捐款30000元,共计捐款80000元至红十字会账户,捐赠者明确该款定向用于甘棠镇疫情防控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国红十字会募捐和接受捐赠工作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募捐和接受捐赠的红十字会,对捐赠者应当坚持自愿的原则,尊重捐赠者的意愿”。将捐款的80000元拨付至甘棠镇政府专项用于疫情防控工作。疫情结束后由甘棠镇政府提供使用明细给区红十字会,予以公开并接受监督、审计。
3、因企业复工,学校开学在即,根据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指示,保障全区防控工作顺利开展,经区防控指挥部及物资保障组同意,委托黄山伊势崎橡塑制品有限公司采购外线额温仪8只,520元/只,共计4160元。
(二)物资支出(详情请点击附件查看明细)
1、口罩等防护物资由区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结合政府采购数量和物资品类进行统一调配,分配到各主管部门或乡镇政府,由他们向医疗卫生、交警、高速或各检测点、社区、企业员工、救援大队等抗疫及生产一线工作人员发放。
2、食品、送餐等物资根据捐赠方定向捐赠意见(或由区红十字会与捐赠方沟通分配意向)后,分配到各主管单位,由主管单位向医疗卫生、警察、环卫、物业、各卫生监测点、救援大队等抗疫一线工作人员发放。
※重要说明:
(1)捐款用途:采购防疫抗疫急需物资;慰问一线医护人员;救助困难家庭;公共卫生防控。
(2)如需单独开票,请致电黄山区红十字会(0559-8500991)或网站留言,备注准确名称及金额,并到红十字会办公室领取捐赠发票。不用单独开具票据的捐款,区红十字会将以“爱心人士”名义,合并开具捐赠票据。
(3)单位捐款达5000元,市民个人捐款500元可至区红十字会领取捐赠证书一张。
黄山区红十字会呼吁大家共同防疫抗疫,献出一份爱心!感谢社会各界对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所给予的关心和大力支持,我们将本着公开、透明、高效的原则,竭力为广大爱心企业和人士做好服务工作。同时呼吁广大市民有购买医疗防护用品的渠道,请联系区红十字会办公室。联系人:吴萍华0559-8500991。
附件1:2020年3月4日至5日银行转账捐款名单
附件2:2020年3月4日至5日微信扫码捐款流水
附件3:2020年3月4日至5日微信扫码捐款部分名单
附件4:捐赠款物收支明细表
(备注:因微信捐款人次比较多,很多没有备注姓名的爱心人士无法登记姓名及金额,现将已登记的部分爱心人士姓名及捐款金额予以公布。如您需要公布姓名及金额,请您及时跟红十字会办公室联系。再次感谢各位爱心人士!)
黄山区红十字会
2020年3月6日
(撰稿人:吴萍华  审核人:曹四文)
新闻链接:http://www.hsq.gov.cn/News/show/8779896.html

上一篇:抗击新冠肺炎 黄山区红十字会接收社会捐赠款物公告(二十六)
下一篇:抗击新冠肺炎 黄山区红十字会接收社会捐赠款物公告(二十八)